噴漆廢氣處理設備的驗收標準
1. 噴漆應按當地方法令法規要求獲得廢氣污染物排放許可證。
2. 噴漆應堅持一份一切廢氣排放源的清單。這份清單應包含排放源的方位,污染物的類型和數量,廢氣污染操控設備和污染去除功率,廢氣排放源和操控設備的答應數量。
3. 噴漆應堅持一份石棉清單。該清單包含設備里的任何石棉的方位和類型。
4. 應堅持一份氟氯化碳(CFC)清單。該清單包含設備的方位和類型,氟氯化碳的類型和含量。
5. 噴漆應堅持一份臭氧損耗物質(ODC)清單。該清單包含臭氧損耗物質的方位、類型和含量。噴漆房還應堅持一份描繪月份/年份的臭氧損耗物質耗費狀況的圖表。
6. 應至少每年審閱一次清單,并在清單中添加新的設備設備的規劃,制作和改建材料。
7. 對一切現有的和已更新的噴漆房廢氣處理設備設備的廢氣排放施行污染操控前,噴漆應評價并記載資源削減狀況。
8. 噴漆應對有害物料進行評價, 盡量運用對雇員/環境有利的物料.
9. 運用揮發性有機化學品(VOC)的工序應裝置污染操控設備。
10. 排風柜和噴漆室應裝有污染操控設備。
11. 發生塵埃的工序(比方:拋光,打磨等)應裝置搜集塵埃顆粒的設備。
12. 噴漆應定時查看和保護污染操控設備以保證其功率。并堅持記載.
13. 應訓練查看和保護污染操控設備的雇員, 并保存訓練記載.
14.應定時替換陳腐的過濾器,剖析(并記載)這些過濾器以確認是否將它們作為風險廢棄物控制并依據當地法令(或耐克風險廢棄物行為***導標準)對這些過濾器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