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漆廢氣處理凈化工程工藝技術要求及一般規定
一、噴漆廢氣處理凈化工程適用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機械、電氣設備、家電、轎車、船只、家具等職業噴漆廢氣處理工程的規劃、施工、檢驗以及運轉辦理的技術要求,可作為環境影響評價、可行性研究、規劃施工、環境保護檢驗及建成后運轉與辦理的技術根據。
二、 噴漆廢氣處理凈化工程規范性引證文件
(1)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
(2)《***氣污染物歸納排放規范》GB162971996
三、噴漆廢氣處理凈化工程總體規劃一般規定
1、酸洗廢水處理工程的規劃建造,除應恪守本技術規范外,還應契合***家現行的相關強制性規范的規定。
2、應根據工業企業酸洗廢水的水質、水量、處理要求、處理意圖等條件確認酸洗廢水處理工程的處理規劃和處理工藝,做到保護環境、經濟合理、技術牢靠。
3、處理工程技術計劃的挑選應契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批復文件的要求,滲濾液處理后出水應安穩到達GB8978 1996和有關當地排放規范的規定。
噴漆廢氣處理凈化工程工藝技術要求及一般規定
四、噴漆廢氣處理凈化工程工藝技術要求
噴涂工序包含噴涂、流平緩烘干,每個工序均有VOC排放。某轎車噴涂金屬車間底色漆,在噴漆室、流平室及烘干室的VOC發生量分別為60% 、35%、5%,罩光漆在3個工序的發生量分別為50%、20%和30% 。噴漆室或噴涂工序***要污染物為VOC和漆霧(顆粒物),流平緩烘干工序***要污染物為VOC。漆霧顆粒細小(******部分在10μm以下)、黏度***、易黏附在物質外表,凈化有機廢氣之前有必要去除漆霧,然后再進一步去除廢氣中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總烴等揮發性有機物。